转-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4-09-30浏览次数:10

为全面推进新时代卓越研究生教育,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持续推进研究生教材建设工作,旨在建设一批体现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契合研究生教育需求的高质量研究生教材,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87号)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材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4年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教材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材编写应恪守学术道德,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87号)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材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117号)的要求,拟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应为我校现开设的研究生课程配套教材,教材的内容需符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

2.申请的教材应已完成部分书稿,且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或达成意向书,申请者需提供出版合同或意向书的复印件。

3.申请者须是我校在岗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为研究生教材的著作权所有者(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4.本次申报设立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其中重点建设项目由名师引领,鼓励高层次人才或教学名师牵头组织编写团队申报,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每人每次限申报1项。

二、申请与立项

1.个人申报。申请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年度用款计划》(见附件)并附书稿。

2.研究生院初步审核申请材料,组织研究生课程与教材管理小组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审核,送专家就申请出版教材的学术水平和写作质量等进行评审。

3.研究生院公布立项结果。

三、执行与验收

1.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2年。

2.学校对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经费预算,研究生院审核后拨款。项目经费需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教材出版相关的出版费、打印费、图书资料费和调研费等。

3.获资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应在封面、扉页、前言或致谢中注明“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资助”。教材出版后,项目负责人需向研究生院递交3册教材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4.对达不到预定要求、未能按期出版或出现版权纠纷等情况的项目,学校将撤销立项,收回已资助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三年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

四、材料提交

请于1016日前申请材料纸质稿(汇总表、申请书、年度用款计划、专家组审议意见表、装订的书稿、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书一式1份)交至化工1号楼207,同时将电子稿(汇总表、申请书、年度用款计划)发至 hcyjs@zjut.edu.cn。联系人:郭钰0571-8881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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