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研究生导师、2017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17】71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文中)文件精神,现启动化工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2017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 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研究生转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1)转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佘远斌
副组长:李国华、毛筱媛
成员:贠军贤、任杰、朱英红、周春晖、杜晓华、宋庆宝、孙楠、唐浩东、翁建全、刘会君
(2)监督小组
组长:于凤文
成员:乔婧芳、张国富
2. 各学位点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不超过2017年实际录取人数的3%,不足1人按照1人计算,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级学位点 | 二级学位点 | 转入学生名额 |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 化学工程 | 4 |
化学工艺 | ||
应用化学 | ||
工业催化 | ||
绿色化学与技术 | 0 | |
化学 | 分析化学 | 1 |
有机化学 | 1 | |
物理化学 | 1 | |
植物保护 | 农药学 | 1 |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 4 |
3. 各学位点拟接收转入学生报名条件
(1)专业背景要求
① 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专业:
化学工程(方向):本科需选修过《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或《化工传递》课程中的任意2门课程,且成绩在85分及以上(或良好及以上)。
化学工艺(方向):本科需选修过《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化工传递》或《高等有机》课程中的任意2门课程,且成绩在85分及以上(或良好及以上)。
应用化学(方向):本科具有电化学方面的课程基础或者本科《高等有机》课程成绩在85分及以上,以上材料提供相关证明。
工业催化(方向):须提供本科学过《化工原理》或《化学工艺》,且《物理化学》课程,以上成绩85分及以上(须正式成绩证明);提供申请转入工业催化的充分理由的书面说明(不少于800字,须有签名和日期)。
② 有机化学:具有良好的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基础,且相关课程成绩在85分及以上。
③ 分析化学:研究生阶段需选修《现代色谱分析技术》、《有机结构分析》和《现代材料分析技术》中的两门课,并且考试成绩在85分及以上。
④ 物理化学:本科《物理化学》成绩在85分及以上。
⑤ 农药学:本科修读化学化工及相关专业,现修读化学化工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基础,相关课程成绩在85分及以上。
⑥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本科阶段需修过《物理化学》,以及《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化工传递》4门课程中的两门,且课程成绩需在85分及以上(或良好及以上)。
以上成绩均需提供证明。
(2)其他要求
转专业研究生一经转出,不能再转回原专业;拟接收导师具有转入学位点2017年导师招生资格。
4. 考核评价方式
(1)学位点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转入、转出学生进行考核;
(2)申请转出的研究生需由原导师考核同意;
(3)申请转入研究生首先需经接收专业导师同意,然后经该学位点考核小组面试确定排序人选,面试成绩需合格。
5. 时间进度安排
1.2018.7.6前完成转专业工作方案
2.2018.7.11-2018.8.31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转出学位点、导师对学生进行考核,交至转入学位点
3.2018.9.1-2018.9.14转入学位点、导师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并上交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
4.2018.9.15-2018.9.20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并上交学校
6.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级学位点 | 二级学位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地点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学工程 | 贠军贤 | 0571-88320951;13588832930 | 存中西楼324 |
化学工艺 | 任杰 | 88320208 | 存中楼641 | |
应用化学 | 朱英红 | 88320143 | 化工楼410 | |
工业催化 | 周春晖 | 13588066098 | 化工楼113 | |
化学 | 分析化学 | 孙楠 | 13064776076 | 存中楼735 |
有机化学 | 宋庆宝 | 17326068398 | 存中401 | |
物理化学 | 唐浩东 | 18657108630 | 存中415 | |
植物保护 | 农药学 | 翁建全 | 15968164055 | 存中610 |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 刘会君 | 13516801376 | 存中841 |
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联系人:郑明明,电话0571-88320932
7. 备注说明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2) 转专业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和个人培养方案等均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执行;
(3) 转专业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从原专业入学之日起计算;
(4) 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转专业:
① 以特殊招生形式(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等方式)录取的;
② 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照顾专业的;
③ 申请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互转的;
④ 国家文件政策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化学工程九州体育(JiuZhou Sports)官方网站
2018年7月11日